休谟因果理论认为,经验与习惯是逻辑思维的起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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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1244 | 回复1 | 2024-2-6 21:03:1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休谟因果理论认为,因果关系是一种主观的经验思维。他说“一切都是从经验而来的推理,都是习惯的结果”,“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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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谟认为知识有两类:
一是关于“观念的关系”方面的知识,这种观念,是通过数学推理提供的知识。比如现在的人类无法登上火星,但数学家们通过推理思考,测算出火星的大小以及地形等。这类知识是纯理性思考,是属于确定性的知识。

二是关于“实际的事情”方面的知识,即物理等自然科学提供的知识。这一类知识是建立在因果联系上的,也就是感官经验到的和习惯形成的知识。这类知识是不能直接了解到的,人类没有了解事物的因果联系的能力,所以,是不确定的。

如果说,因果关系方面的知识,是不确定的,那么,人类头脑中的因果观念或知识,是如何形成的呢?

休谟认为,人类大脑中的因果关系是一种恒常连接。恒常,是指经常或常常的意思。也就是说,一件事情出现的次数多了,经历的多了,就会在我们的心灵形成习惯,这种习惯会变成我们内心的观念。他举例说,“我们如果在许多实例中见到某两种事情经常地结合在一起,例如火与热,雪与冷,那么在火或雪重新呈现于感官时,心灵就会被习惯所驱使而期待热或冷。”

休谟赞同主观的真理,怀疑客观的真理。

他说,如果客观上存在着因果联系,原因与结果之间,必然有两种性质:

第一,原因必须有产生结果的力量,但我们无法知道原因具有产生结果的力量。
比如米饭,感官告诉我们,米饭是一粒粒的,是柔软的,米饭不能告诉我们还对身体有营养的性质,并且,谁又能担保,它明天不会损坏身体呢?就如一个原始部落的人,看到一部苹果手机,这手机本身不会让他知道,这是可以给亲朋好友打电话的,谁又能担保,这苹果手机不是炸弹呢?

第二,一般常说“一定的原因必然产生一定的结果。”休谟认为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。因为各个事物都是不同的,任何事物“都不包含任何它物的存在,并不一定能引起它物的出现。就如一对双胞胎,在同样的环境和条件下,一个读书成绩好,另一个读书成绩不好,谁能够说清楚原因呢?

总结来讲,休谟认为,因果关系是主观的,不是客观的规律。他认为一个人只有对某事物有过经验,经过归纳总结之后,才能形成观念。那么,自然界有没有必然的规律呢?

如果自然界没有必然的规律,那么,人类思维能依赖什么去思考?
如果自然界有必然的规律,那么,这个确定的规律又是什么?
我们下一篇文章,是讨论康德的因果理论来回答这个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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